发布:2024-06-17 11:54:44 关注:1978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促进学校应届毕业生更加充分就业,加强学科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科研助理管理办法(暂行)》(教技〔2010〕4号)、科技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绍兴文理学院科研助理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绍学院办发〔2021〕10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4届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工作。现将具体招聘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4届毕业研究生和本科生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科研助理岗位需求汇总表。
三、薪酬待遇
月薪2260元。录用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交纳社会保险,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同正式工。
四、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招聘、双向选择、平等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结合岗位要求,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五、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自愿从事科研工作,具备吃苦耐劳精神和基本科研素养;
4.专业基础扎实,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
5.有继续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优先;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4年6月20日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绍兴文理学院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报名表》(附件2)、《绍兴文理学院编外用工招聘登记表》(附件3)、身份证、应届生身份证明、学历和专业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打包发至电子邮箱349702917@qq.com,邮件标题为:科研项目或平台的所在学院+姓名。联系人:陈新辉,联系电话:0575-88342598。
(二)资格审核
依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者专业背景、学习成绩、岗位工种性质等多方面对报名考生电子版材料进行资格条件初审。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种资料、信息均需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报名、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年龄计算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三)面试
初审符合条件者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不符合条件者不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应届生身份证明、学历和专业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证书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照一张、《绍兴文理学院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报名表》一份、《绍兴文理学院编外用工招聘登记表》一份。应聘材料复印件不退还。
6月24日前,学生处、招生与就业处协同二级单位与重点学科、平台、科研项目组成立考核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业务素质、技能水平、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综合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并进行通知。未进入体检环节者不另行通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排名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绍兴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招生与就业处通知拟聘用人员,按程序报批同意后,办理编外人员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若查明有违法犯罪记录者不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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