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0-08-03 16:05:45 关注:23919次
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经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国家民委同意,西北民族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3名(含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5名),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西北民族大学前身为西北民族学院,成立于1950年8月,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创建的第一所民族高等院校。2003年4月,经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批准,更名为西北民族大学。学校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分西北新村校区和榆中校区。2015年成为国家民委和教育部共建院校。2016年7月,国家民委和甘肃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协议,同年被列为甘肃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详见西北民族大学主页:www.xbmu.edu.cn。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专职辅导员(含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5名)。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民族教育事业;
(三)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四)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根据专职辅导员必须入驻学生公寓有关工作要求和学生性别比例,计划招聘男性专职辅导员7名(含3名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女性专职辅导员6名(含2名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
(五)专职辅导员岗位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聘人员专业不限,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起点须为全日制本科(学士);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精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熟练掌握维吾尔语听、说、读、写、译各项技能。
见附件
(八)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治安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学籍,或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调查、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7.适用回避制度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0年8月2日)
招聘公告通过西北民族大学网站等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网络报名(2020年8月2日-8月12日)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12日18:00时止。应聘人员须登陆西北民族大学人才招聘信息系统,注册后填写提交应聘信息。
招聘系统网址:http://210.26.14.202:8081
系统提交完成后,请同时将附件《西北民族大学2020年专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单独发送至邮箱230751724@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联系电话+报考岗位。
(三)资格审查(2020年8月13日-17日)
学校将在报名截止后5日内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学校组织人事部网站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四)现场确认(2020年8月22日-23日上午)
1.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确认地点为西北新村校区舞蹈大楼101机房(8月22日9:00-12:00,14:30-17:00;8月23日9:00-12:00)。
2.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书面证明材料,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加盖党组织公章;
(3)《西北民族大学专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1份;
(4)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
(5)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蓝底);
(6)个人简历;
(7)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应聘报考的证明及所在工作岗位说明。
(五)考核安排(2020年8月24-25日)
学校根据岗位要求组织笔试、面试(含心理测试)。
1.2020年8月24日上午9:30-11:30,笔试。
2.2020年8月24日24:00时前,公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分数线和面试人员名单。
3.2020年8月25日上午8:30-18:00,面试、心理测试。
4.2020年8月25日24:00时前,公布面试及综合成绩。
(六)体检
考核通过人员,8月26日上午在西北民族大学附属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
(七)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八)审批
组织人事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考核、体检及考察等结果审核后,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提交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九)公示
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十)入职
公示无异议,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六、招聘考核细则
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含心理测试)两部分。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辅导员岗位知识、思想政治理论、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写作能力等,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其中,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岗位笔试含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及维吾尔语测试内容。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
(二)公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分数线和面试人员名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分数线和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格(60分)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时,按照实际及格人数确定和公布面试人选(达到分数线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
(三)面试和心理测试
1.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面试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
2.面试为现场回答试题与回答提问两种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岗位胜任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岗位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维吾尔语双语进行问答。面试时间每人约12分钟,面试满分100分。现场评委评分(有效分数)的平均分即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
3.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不计入成绩,不参加心理测试者视为放弃资格。
(四)成绩核算
考核成绩总分100分,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确定。
(五)成绩公布
考核成绩于笔试和面试(含心理测试)考核结束后公布。
七、招聘待遇
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管理并按国家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相关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其他事宜
(一)招聘全过程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考核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或违反回避制度的情形,取消应聘资格。正式聘用后查实的,学校有权予以解聘,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应聘人员须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毕业生派遣条件或人事调配条件。
(三)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四)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学校在招聘各程序中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简历中须写明主要社会关系(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等)。
(六)招聘各阶段时间进度如有变化,将通过学校组织人事部网站和qq群发布相关信息。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学校纪监审办公室全程监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考核现场全程录像。考核期间,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和考试用品参加考核,不得携带手机和其他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考核纪律者,取消其考核资格,并通报应聘人员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汪老师 田老师
联系电话:0931-2938051/2938052
qq群:69037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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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民族大学
2020年8月1日
原标题:西北民族大学2020年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cms.xbmu.edu.cn/frontcontent.action?siteid=17&articleclassid=623&articleid=83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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