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09-18 20:59:01 关注:21000次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湖北理工学院2023年第三批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
(1)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8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应同时向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和设岗部门(学院)投送电子邮件。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联系电话:0714-6354262;电子邮箱:hblgrsc@hbpu.edu.cn。
设岗部门(学院)联系方式见《湖北理工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教师)招聘简章(二)》。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本人有效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执业资格证书、各类荣誉证书等,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3.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1:3的,保留该岗位,以实际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为准。
考试考核方式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1、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免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20人时免笔试,否则需笔试。
3、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情况,笔试满分为100分。
4、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入围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小于1:3的,根据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5、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见本单位网站(http://rsc.hbpu.edu.cn)。
(二)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对应聘者从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实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免笔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100%。需要笔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相同,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成绩可在本单位网站(http://rsc.hbpu.edu.cn)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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