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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关于选拔部分业务科室负责人的通知

发布:2023-09-16 10:55:29  关注:38406次

校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机械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选拔部分业务科室负责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选拔业务科室负责人职位及职数

机械电子工程系主任 1人

工程力学系主任/副主任 1人

二、选拔范围

面向全校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拔任用条件

具备《重庆理工大学业务科室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重理工委发〔2021〕63号)(附件1)规定的选拔任用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四、选拔任用程序

1.填报任职意向表。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干部自愿填写《重庆理工大学业务科室负责人职位意向表》(附件2),于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16:00前交机械工程学院办公室(地址:第三实验楼A307)门口票箱。

2.资格审查。学院党委根据业务科室负责人选拔任用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对填报任职意向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召开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集体酝酿提出人选意向。

3.民主推荐、任前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任职等程序按照重庆理工大学业务科室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重理工委发〔2021〕63号)执行。

五、选拔任用工作纪律

在业务科室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中,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纪律,不准私自泄露研判、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营私舞弊;不准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62563841(机械工程学院分纪委书记)

电子邮箱:20020031@cqut.edu.cn(机械工程学院分纪委书记)

工作联系人:张微,62563615(第三实验楼A307)

附件1:关于印发《重庆理工大学业务科室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附件2:重庆理工大学业务科室负责人职位意向表

机械工程学院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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