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6-05 00:26:22 关注:3160次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拟公开招聘政治辅导员(非单位编制)2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思想政治辅导员2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二级学院思想政治辅导员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4年6月30日后出生); 2024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3.中共党员。
4.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工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5.身心健康。
(二)具体条件
1.大学期间曾担任学校(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助理、部长、社团负责人、年级团总支副书记或班长、团支部书记等主要学生干部至少一年,有专兼职辅导员或心理咨询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奖学金等荣誉称号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要求常住学生公寓至少两年,能在相应岗位持续工作不少于四年。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
2024年6月4日至6月15日24:00,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办法:应聘者下载并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辅导员岗位应聘表》(附件),于2024年6月15日24:00前将应聘表和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zjxg@zjc.zjut.edu.cn。邮件主题注明应聘辅导员 姓名字样。
3.资格审查:2024年6月20日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发送邮件或材料不齐全的,视为报名无效。报名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根据考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3个工作日。
5.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应在学院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并按考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拟聘人员应在学院规定的报到日期前到岗,否则学院有权取消录用资格。
四、待遇及考核
本次招聘的人员参照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实施同岗同酬,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初签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不合格将解除合同。
五、联系方式
学生工作部 陈老师 0575-81112596
组织人事部 周老师 0575-81112527
电子邮箱:zjxg@zjc.zj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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