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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青海总队医院三季度招聘1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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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

武警青海总队医院始建于1958年6月,前身为解放军516医院,1982年武警部队组建时编入武警序列,2018年9月调整组建成为集医疗、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军队综合性三级乙等医院,拥有1个国家定点医疗项目(神经内科颅内血肿微创清除术),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七一路252号,编设临床、医技和职能科室23个,现有256层极速CT、1.5T超导核磁等各类设备2000余台。2010年以来,医院先后被表彰为“全省抗震救灾模范集体”“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参与脱贫攻坚先进单位”“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等,圆满完成了抗击非典、玉树抗震救灾、抗击新冠疫情、大通“8·17”泥石流抗洪抢险、甘肃积石山地震抗震救灾等重大任务卫勤保障。

结合医院实际,此次招聘岗位招聘对象为2024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均为专业技术类,共15名。具体为:医师5名、护士5名、技师4名、工程师1名。

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遵规守纪、品行端正,自愿到军队医院工作,能够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学历、资格条件。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依法取得执业资质,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不同岗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需求表)。全日制硕士及以上人员,具备3年以上拟聘岗位工作经历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年龄条件。应聘到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应在35周岁(1989年8月以后出生)以下;应聘到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1979年8月以后出生)以下。取得高级职称人员、学术带头人、特殊专业人才,年龄不做限制。

(四)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外露体表无纹身,并能较好的胜任本专业工作。

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入院工作后,依法享受相应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和工资、保险、公积金、休假等待遇。

(一)工资待遇。试用期发放试用期工资;转正后,参照青海省西宁市卫生医疗事业单位在编岗位标准执行,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根据年度考核情况,享受奖励工资(十三薪)、考核奖等。此外,根据所在岗位享受相应医疗卫生津贴。

(二)保险待遇。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住房公积金按照西宁市社会保险政策缴纳。

(三)休假待遇。按规定享受带薪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

(四)其他福利待遇。每年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报考军队文职人员享受加分政策;符合遴选条件的优秀人才,可参加医院科室管理职务竞聘;符合培训、进修等条件人员可申请纳入医院相应人才、培训、学历提升计划,选派开展学术交流等。

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初审、综合考核、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审批录用等程序展开。

(一)报名初审。有意向者,可在发布公告之日起至8月9日18时前,将个人简历(PDF版)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个人简历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注明应聘岗位,内容须包含:本人基本信息及近照、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及执业证书、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学位验证报告,以及相关学习工作、科研成果、论文著述、表彰奖励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报名截止前,允许改报应聘岗位。

报名工作结束后,医院将根据招聘岗位发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或联系电话的形式,通知审查合格者参加综合考核。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料、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综合考核。医院成立考核工作组对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相关专业笔试、面试及技能考核,以总成绩分数高低进行排名。其中,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综合考核成绩相同的,按操作技能成绩高低确定排名。综合考核地点为武警青海省总队医院眼科五楼会议室,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以综合基础知识和公共理论知识为主要内容,满分为100分,总分数占比30%。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相关专业知识及临时处理并妥善解决问题能力,满分为100分,总分数占比40%。

3.技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术能力水平,满分为100分,总分数占比30%。

(三)体格检查。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分数排名,按需求岗位与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体检医疗机构不予复检,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符合规定需要复检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政治考核。采取填报政审表、审查身份原件、原单位出具组织鉴定材料、调取出入境记录等方式,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开展档案审查、信息核查和海外安全背景审查等工作。政治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确定为预选对象。

(五)审批录用。以上考核全部通过人员,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预选对象,并审批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医院将拟录用情况,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告知预选对象。

报名方式

报名联系人:李干事孙干事

联系电话:0971-3573391(721207)

电子邮箱:63274582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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