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松阳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
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的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法院共同下发的《关于全省法院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经有关部门同意,松阳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二、招录人数
本次计划招录司法雇员3名。
三、招录条件及范围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丽水市户籍(含户籍在丽水市、丽水市生源、出生地在丽水市),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1993年3月16日至2004年3月16日期间出生);
(四)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22年3月16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报考;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八)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不得报考。
四、薪酬待遇
根据司法雇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6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松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409办公室)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全省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
4.报名需提交的资格审查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附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2022年3月22日下午上班时间;
领证地点:松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409办公室)。
(二)考试及面试
采取考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1.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笔试时间、专业技能测试时间3月25日(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基础知识。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准确率等。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各占考试成绩的50%。专业技能测试以上机方式进行,分为听打、看打两部分,各占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50%。看打时间为10分钟,听打时间以播音结束为准。
2.面试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实施2天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入围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松阳县政府网进行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察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公示与录用
对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被录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确定。
本次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若有人放弃职位,一年内招聘岗位出现缺员的,松阳法院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本次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笔试的考生应在笔试前14天申领丽水“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干咳、发热(腋下37.3℃以上)、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
“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松阳县法院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笔试。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若考生有上述情况的,请于3月24日17:00前向松阳县法院提交相应的检测材料。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非绿码、近期由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以及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其他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现场组织工作。
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考生应当在报名时认真仔细阅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考生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外地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松阳做好准备。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松阳政府网和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六、其他事项
(一)户籍以2022年3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2倍的,经省法院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开考比例不得等于或低于1:1。
(三)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五)如有疑问,可咨询联系电话0578-8806316。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松阳县人民法院监察室,举报电话:0578-8018711
松阳县人民法院
2022年3月10日
制作单位:松阳县人民法院
原标题:《2022年松阳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