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芒市招聘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
根据《云南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84号)和《芒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相关精神和工作要求,芒市应急管理局、芒市消防救援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具体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一)合同制专职消防员。招聘人数1名,主要从事综合消防救援工作,坚持日常体能和技能训练,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二)合同制消防文员。招聘人数2名,主要协助应急、消防部门开展相关防灾减灾救灾管理工作,实行行政机关正常作息时间。
二、招聘条件
(一)合同制专职消防员条件:
1.志愿从事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品行良好、无文身;
2.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芒市本地户口,男性,身高不低于1.6米,年龄为18周岁至28周岁(未满29周岁);
4.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符合征兵的体格检查标准。
(二)合同制消防文员条件:
1.志愿从事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品行良好、无文身;
2.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芒市本地户口,男女不限,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未满36周岁);
4.身体健康,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招录:
1.退役军人和具有消防技能的人员;
2.持有机动车B2驾驶资格证,且驾龄3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违章记录;
3.持有国家运动员证书、裁判员证书等专业技能等级证者;
4.具有应急、消防相关工作经验2年及以上的。
三、福利待遇
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正式录用后,月应发工资5600元(含个人应缴五险部分)。依法为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公积金除外),并按规定享受婚丧、护理和年休假。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实施。报考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的,经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试用、正式聘用的程序依次进行;报考合同制消防文员的,经报名、资格审查、文化测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试用、正式聘用的程序依次进行。根据报考岗位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合同制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
(一)报名
请仔细对照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格审查材料:
1.2024年芒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资质或从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至9月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芒市应急管理局(芒市大街109号残联大楼9楼)。
(二)资格审查及体格筛查
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体格筛查。
(三)体能测试和文化测试
经资格审查和体格筛查合格后,进行体能测试和文化测试。
1.体能测试。合同制专职消防员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测试标准(见附件)。合同制消防文员的男性参加1000米跑,女性参加800米跑,测试成绩需合格(男性不超5分0秒,女性不超5分30秒完成即为合格),但不计入报考合同制消防文员考生的综合成绩。
2.文化测试。合同制消防文员以闭卷形式测试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等有关知识。报考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的不参与文化测试。
(四)面试
面试人数根据体能测试或文化测试的成绩,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当考生人数未到达面试比例时,按照实有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现场提问方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同制消防文员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文化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
(五)政审
逐项测试完成后,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并参照公务员政审办法对考生政治审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实施,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体检项目为:肝功、肾功、血常规、HIV抗体、尿常规、尿毒检、心电图、B超、胸片、听力、视力及身高体重等,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七)录取方法
经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文化测试、面试、政审、体检逐项进行淘汰,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要求对录取人员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与市应急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个月,工作过程中发现不宜从事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及其他情况的依程序予以解聘。
五、联系方式
了解其他问题请及时咨询芒市应急管理局和芒市消防救援局。咨询电话:市应急管理局董灵莉15758924305;市消防救援局徐念攀13908821623。
本公告由芒市应急管理局、芒市消防救援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