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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调解协会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台州市人民调解协会拟向全市公开招聘1名专职调解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和招聘条件 专职调解员:驻台州市行政复议局开展调解工作,主要从事对适宜采用调解形式调处的行政争议案件进行调解。 应聘条件:年龄50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的本地居民,大专以上学历,性别不限,专业不限,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刑事处分记录。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系统退休,或曾从事行政调解或法律相关工作有调解工作经验者,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优先聘用。 二、待遇 专职调解员性质为合同用工,试用期一个月,聘用期为一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工作需要及考核情况决定续聘或解聘。专职调解员工资面议并享受行政争议调解案件补助。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有意者请于4月23日—5月6日工作日期间携带《台州市人民调解协会招聘报名表》(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两寸照片2张,到台州市政府行政中心2号楼423室报名,有从业资格证、发表文章、相关荣誉证书的,请一并提供。 人员录用以面试为主,择优录用。 联系人:厉美英联系电话:0576-88603590 台州市人民调解协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