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宁波市镇海区技工学校决定公开招聘2024年国企编制教师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宁波市镇海区技工学校(下文简称“区技工学校”)为镇海区“十四五”重点工程,由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镇开集团有限公司(镇海国企)共同举办,是一所集中职教育、技能培训、社会服务为一体的全日制综合性技工院校。学校秉承“大德至真、大工至精”的校训精神,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入贯彻“高端引领、校企合作、多元办学、内涵发展”的办学理念,以“铸品德、强专业、谋发展、创品牌”为办学目标,为本土培养中、高级技工人才。学校紧紧围绕镇海区重点产业集群建设,设置绿色石化(新材料)、装备制造(智能装备)、现代服务三大专业群,下设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与宁波技师学院合作办学)、化工分析与检验、化工工艺、数控加工、机电一体化技术、休闲服务与管理六大专业,现有全日制教学班15班,在校生近450人。新校区选址镇海区蛟川街道,规划占地约75亩,总投资5.5亿元,建筑面积达5.4万平方米,按照高级技工学校标准建造,建成后每年预计将为社会输送约600名技能人才。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分文化课、专业课(一体化)两类,有13个岗位,共招聘17人(详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进行。
四、招聘对象
报考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内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
2.国(境)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已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全国技工院校技师班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规定毕业证书)。
五、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且无违法记录、无违纪处分。
2.具备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3.1988年5月29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其他要求等(详见附件1)。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报名及线上资格初审、面谈(现场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线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截止至2024年6月7日16:00。
2.报名方式:此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登录https://zhjgzp.chinazhz.com/#/网站(下文简称“报考网站”)进行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并及时保存,逾期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应是有效期限内的二代身份证,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与报考资格条件等不相符者,不能通过线上资格初审。线上资格初审通过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核减或取消的招聘指标将在宁波人才网予以公告。
(二)面谈(现场资格复审)
通过线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谈(现场资格复审)。面谈(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携带符合报考条件的纸质资料,包括报名表(附件2)、附件4中所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如面谈(现场资格复审)通过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核减或取消的招聘指标将在宁波人才网予以公告。
通过面谈(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并登录报考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准考证请妥善保管至招聘结束。
(三)考试
考试环节的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总成绩按权重计算。
文化课教师岗位的考试含笔试和面试两项,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考试含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三项,总成绩=笔试成绩×20%+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教育综合知识、综合基础知识(含综合知识和写作)等。文化课教师招聘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专业课(一体化)教师招聘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准时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进入后面的程序。
2.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实操技能。专业课教师岗位考生根据笔试成绩×20%+技能测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准时参加技能测试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进入后面的程序。
3.面试。面试形式为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沟通协调、组织管理等。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应学段学科内容,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面试不合格者淘汰。
(四)体检
1.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数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专业课教师岗位若总成绩相等、面试成绩也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和各项成绩都相等的安排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进入后面的程序。
(五)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录用考察相关文件执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教师职业意识、业务能力、学习实绩等。考察还需审核报考资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者淘汰。
(六)确定录用人选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宁波人才网进行公示,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不具备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国家和省市区出台有关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1.如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是否在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递补由区技工学校商议,并报宁波市镇开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后再作出决定。
2.资格核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拟录用人员不服从区技工学校统一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正式报到前,其档案资料必须接受区技工学校审核,如发现个人档案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不按规定,逾期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3.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区技工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已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并取得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后予以聘用。实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与区技工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见习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专职教师岗需在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的区技工学校将视情解除聘用关系。
4.本次招聘除体检费用外不收取任何费用,整个招聘过程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组织培训班。任何兜售相关资料、信息的行为与区技工学校无关。
5.考试、体检、确定录用人员等相关情况适时在宁波人才网予以公布。
咨询电话:0574-86596199;
监督电话:0574-86575087;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