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公告(第二号)
按照《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公告》精神,现将按原招聘条件继续报名、降低招聘条件继续报名等:
一、按原招聘条件继续报名岗位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招录人数 | 性别 | 岗位说明 | 任职条件 | 学历要求 | 年龄条件 | 其他 |
0101 | 近岸水域救援队分队长 | 1名 | 男 | 担任一线水域救援指挥,负责近岸水域救援队日常执勤训练和队伍管理工作。 | 持有相关行业认证的水域救援资质,具备两年以上水域救援经验,有一定管理、组训能力。自愿从事水域救援工作,身体素质好,能适应工作生活环境。 | 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 26至40周岁 | 1.具备水域救援教练资质者,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
2.以政府雇员的形式进行聘任,实行“做五休二”不定时工作制(在本市无居住条件的,享受每季度25天集中轮休),工作日实行24小时驻勤。
3.年薪16万以上(含公积金)。
4.工作地点:洞头区北岙街道。
2.实行“做五休二”不定时工作制(在本市无居住条件的,享受每年不少于100天轮休)工作日实行24小时驻勤。
3.平均月收入约6500元(含公积金)。
4.工作地点:洞头区北岙街道。
2.实行“做三休一”不定时工作制(在本市无居住条件的,享受每年不少于90天轮休),工作日实行24小时驻勤。
3. 平均月收入7000元以上(含公积金)。
4.工作地点:瓯江口新区
二、降低条件继续报名岗位
0103 | 船舶驾驶员 | 2名 | 男 | 从事海上船艇驾驶和维护保养等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 必须取得海事部门认证的丁类(含)以上船舶驾驶的相关证书,且有2年及以上航行经验的。自愿从事船艇驾驶和维护保养等工作,身体素质好,能适应工作生活环境。 | 初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 25至60周岁 | 1.具有船艇维修经验者,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
2.实行“做五休二”不定时工作制(在本市无居住条件的,享受每年不少于100天轮休),工作日实行24小时驻勤。
3.平均月收入约7000元(含公积金)。
4.工作地点:洞头区北岙街道。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7日—6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凡是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报名期间将报名登记表(附件1)及上述材料送至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霞光大道789号),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5158556195,0577-63369119。
四、其他事宜(详见原公告)
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