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高新区机关各部门、单位和街道工作力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用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简历筛选、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综合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开展。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请查看下文。)。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在刑事处罚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的;
(3)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
机关各部门、事业单位11人,街道14人。具体岗位由区组织部进行统一分配。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9日
报考人员需填写《宁波高新区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并签名,同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一起发送至邮箱,报名机关考生发送至nbgxqzzb_zp@163.com;报名街道考生发送至nbgxqzzb_fgzp@163.com。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作无效;每位报考人员限选择一个岗位意向,同时选择多个意向的,取消报考资格;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时间:同报名时间
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附件2)审核其报名资格。
(三)简历筛选
按公布的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简历筛选。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包含3:1)的,资格审查通过者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超过3:1的,对资格审查通过者进行简历筛选,按照3:1的比例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区组织部还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平均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六)体检
体检对象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通过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1:1的,全部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七)综合考核
区组织部牵头各部门(单位)、街道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综合考核,一经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高新区网站(www.nbhtz.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自动放弃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公示前环节若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视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或岗位调剂。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个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由宁波高新区组织部研究决定。
宁波高新区组织部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