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2022年提前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优秀毕业生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市高校毕业生招引精神,助力浙南闽东区域医疗服务中心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苍南县引进和培育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等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医共体实际工作,经县人社局和县卫健局审核同意,我院医共体拟开展2022年提前招聘15名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优秀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招聘单位、具体岗位、专业要求详见《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2022年提前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审查按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及身体等条件;
(二)报考要求为“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本科”需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录取的毕业生(不含专升本);报考要求为“本科一批或一段(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本科”需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第一批次或第一段”录取的毕业生;报考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硕士”需经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毕业生。
(三)本科一批或一段的医学生(学士)包括2021届和2022届应届毕业生;医学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本科二批或二段线及以下的医学生(学士)须是2022届毕业的,且在校期间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60%(放射科、超声科、麻醉科岗位除外)。
(五)医学硕士研究生、“本科一批或一段(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和2022届毕业的二批或二段线及以下的本科医学优秀毕业生(大学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获得一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两次学年校级三等奖学金的毕业生)可享受《苍南县引进和培育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关人才待遇。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苍南人才网(http://www.cnrsj.com/)、苍南人民政府网(http://www.cncn.gov.cn/)及相关高校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和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预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形式。请符合报考条件并有意向报考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为电子版,打包压缩并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后发送至电子邮箱: csyrsk9021@126.com;现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和资料审核(网上预报名人员面试前也须携带材料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料审核);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现场报名地点: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行政楼2楼207室组织人事科(钱库镇文鑫路188号)。
2、报名所需材料
(1)《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2022年提前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一份;
(2)单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1张,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上下载打印);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报考岗位要求“本科一批或一段(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入学录取批次证明和学历证明(或签订承诺书,并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提交以上证明);
(5)2022届二批或二段线及以下本科医学优秀毕业生,须提供“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奖学金证书;在校期间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60%的2022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学院)出具的证明。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将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再由县人社局和县卫健局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视为不合格。
(五)签订就业协议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如遇入围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需进行加试。若入围人员放弃的,依次递补。岗位没有递补人员,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如签订协议人数未达到岗位招录计划数的,则将剩余指标进入下一场次招聘程序。
(六)体检和考察
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将不予聘用。
凡签订就业协议且体检合格的考生,需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并于2022年8月20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至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行政楼2楼207室)。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及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苍南人才网、中国苍南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2、本次公开招聘的单位性质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岗位身份是报备员额。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新聘人员在聘用后3年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服务年限不少于5周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3、聘用人员符合《苍南县引进和培育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人员,可享受相关待遇,并相应增加服务年限。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面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四)原与苍南县卫生健康局签订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协议解除的不得报考(继续深造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除外)。
(五)符合条件的原在编辞职的研究生需提供原单位辞职批复,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六)本公告由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77-59959021(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
0577-59900937(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
0577-68881517(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