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建德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3年6月8日至2005年6月7日期间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公告中招聘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放宽至2023年9月1日)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部分岗位需适应夜班。
(四)下列应聘人员,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2.退役军人;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
4.见义勇为人员;
5.报名岗位要求具有A1驾驶证、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等特殊岗位人员;
6.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五)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不予招录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二)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25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考生如实填写《建德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按要求与其他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并命名为本人名字发送至电子邮箱:1499246027@qq.com。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建德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考生户口薄原件扫描件;
④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中国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⑤其他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如相关岗位报考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员进行考试。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和1000米(男)或800米(女)长跑,相关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体能测试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男子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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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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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米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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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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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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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米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CM |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政治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折合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体检标准》。
政治考核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政治考核工作要求及说明》等要求进行。政治考核过程中,考生需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体检和政治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其缺额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政治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集中培训。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如本次招聘岗位的警务辅助人员因故在2023年12月31日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并在该岗位未重新公开招聘的情况下,可视工作需要报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根据程序按对应岗位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合同和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期合同为5年。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缴纳“五险一金”。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环节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2.本公告由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德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64720676(市人力社保局)
0571-64702303(市公安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