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满足省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精神,现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湖北省林业局直属3家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其中湖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省林科院”)2名、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生态学院”)6名、湖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以下简称“省林调院”)9名。具体岗位设置详见《湖北省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人岗相适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渠道。本次专项招聘考试的报名、审核反馈、下载准考证均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考省林科院考生将报名信息表发送邮箱43143313@qq.com;报考生态学院考生将报名信息表发送邮箱hbst_rsc@163.com;报考省林调院考生将报名信息表发送邮箱1607360286@qq.com。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17:00。
报考人员须填写《湖北省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报名所需材料用压缩包发送至各招聘单位报名邮箱(邮件名称统一表述:2024专招报名+姓名+招聘岗位名称)。
2.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同步开展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审查结果。
3.打印准考证:需笔试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笔试公告发布后在邮箱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免笔试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面试公告发布后在邮箱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相关时间节点:《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人员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其他以此类推。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4年7月31日,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4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还须相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专业工作经历时间,以及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资格取得时间,均截止为2024年7月31日。对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格材料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2.“相关工作经历”指与岗位所需和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具体界定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3.《岗位表》中的学历层次有本科、本科及以上、博士研究生。如岗位要求“本科”,则仅限本科学历人员报考,具有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如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则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例如,某应聘人员同时具有经济学类专业的本科学历和社会学类专业的研究生学历,则可以报考要求经济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也可以报考要求社会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但不能报考要求经济学类专业、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以此类推。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具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
4.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不再受理报名材料。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省林调院的专技十二级岗位需笔试,其他岗位免笔试(具体见岗位表“是否笔试”栏)。
(一)笔试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7月27日(周六)上午8:3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开考比例。对需笔试的岗位,原则上按照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如出现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由招聘单位申请取消或保留,经相关程序后,发布岗位计划调整公告。
4.笔试成绩。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省林业局官网公布笔试成绩,并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
(二)面试
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侧重考察报考人员专业素养、学术水平、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生态学院教师岗位增加试讲说课。
1.确定入围人员。对需笔试的岗位,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出现末位并列时,末位并列考生均入围面试;不足1:3的,按照实有笔试成绩合格考生数确定。对免笔试岗位,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职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弃权者需本人出具书面声明。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面试公告。面试前在省林业局和招聘单位网站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
4.面试成绩。生态学院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以面试公告为准,其他岗位面试成绩即结构化面试成绩。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其中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2的岗位最低合格线为70分、之比为1:1的岗位最低合格线为80分。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总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需笔试的岗位,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免笔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即总成绩。
2.同分情况。需笔试的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以及免笔试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
六、体检与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本单位和省林业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八、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九、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和湖北省林业局官网(http://lyj.hubei.gov.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省林业局(http://lyj.hubei.gov.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成绩发布、聘用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省林业局人事处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湖北省林业局人事处027-87698320
湖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027-86952172
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027-59109601
湖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027-87390507
举报监督电话:
湖北省林业局机关纪委027-87698835
附件1.湖北省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湖北省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湖北省林业局
2024年7月9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ywzl/hbsszsydwgkzp/zpgg/202407/t20240709_526383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