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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人员调动(流动)政策规定,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调动(流动)人员公示如下:
(见附件)
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4月2日起至4月9日止。
2、对上述调动(流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北仑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反映,单位监督电话:0574-89383058。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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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4月1日
根据宁波市人员调动(流动)政策规定,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调动(流动)人员公示如下:
(见附件)
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4月2日起至4月9日止。
2、对上述调动(流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北仑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反映,单位监督电话:0574-89383058。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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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