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市政府直属国有企业,于2023年9月组建,注册资本10亿元。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为融资、投资、建设、招商和安保五大板块,是诸暨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投资和国有资产经营主体,是我市经济建设主战场的主力军之一。现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4名,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诸暨市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员工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年限计算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四)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月15日及以后出生),详见附件1。
(五)“岗位11”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招聘的岗位应为在诸暨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时间年限计算统一截止到2025年1月15日止(年龄时限要求详见上述“第四点”)。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党籍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服役期间被开除军籍、判刑,退役后有失信记录、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企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诸暨市市属其他国有企业在编职工;
10.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2025年1月16日14:00至2025年1月22日16:00止。应聘人员登录绍兴市人才发展集团招聘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xrlwb.zfoline.net),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招聘专业以《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为准。
联系人:周老师,0575-87371975;杨老师,0575-88152073。
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1月16日14:00—1月23日16:00。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应聘人员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初审,但已超过网上报名期限的,应聘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个人未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招聘的岗位应在2025年1月16日14:00—1月23日16:00(报名确认后至资格初审期间)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携带身份证、退役证,填写《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表》(附件3)并签字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量化评分,视作放弃量化评分。服役量化分由诸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具体参照《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执行,《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表》得分即为考核分。《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表》计分以退役士兵的档案材料记载为依据,档案中证明材料缺失的,需由原所在部队出具有关证明文件,其余材料不作考核计分依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电话:0575-87012652。
(三)发布岗位核减或取消公告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核减或取消公告在海智汇绍兴人才网(https://www.sxrc.com.cn)-招聘咨询栏目公布。岗位被取消的,已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在此时间段内仅限此类考生修改报考岗位信息。
(四)发布笔试公告
笔试公告将于2月17日前在海智汇绍兴人才网上公布,请考生时刻关注笔试公告,逾期未根据笔试公告进行相关操作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五)考生参考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应聘人员需根据笔试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前往网上报名系统诸暨市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笔试参考确认”入口处,选择是否参加本次笔试,确认参加后方可进行后续准考证打印环节,超过规定时间不确认的,不得进入后续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经笔试参考确认的应聘人员,需根据笔试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至绍兴市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sxrlwb.zfoline.net)诸暨市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准考证打印”入口下载打印纸质准考证,并严格遵守准考证上各项注意事项,已打印准考证的,取得笔试资格。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作放弃笔试。
(七)笔试
资格初审通过后按招聘岗位分类组织笔试。笔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以及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将通过海智汇绍兴人才网(https://www.sxrc.com.cn)公布。
(八)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复核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5倍确定,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者一起入围。不足5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岗位11”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招聘的岗位资格复审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服役量化分两项总分(笔试成绩×45%+量化分成绩×1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5倍确定,不足5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者一起入围。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具有参加面试的资格,领取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明以及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若在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等相关材料;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入学证明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如采用第三方用工形式的,除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外,另需提供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分别开具的社保代缴证明(盖公章)原件、用人单位提供的报考岗位所需工作经验证明等应聘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视情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对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进行综合测试。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不递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比40%)和面试成绩(占比60%)合成总成绩(其中“岗位11”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招聘的岗位最终以笔试总成绩占45%、量化分成绩占10%、面试成绩占45%确定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确定拟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列前。
(十)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名单在海智汇绍兴人才网(https://www.sx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人事录用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员或因其他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仅限填报1个招聘岗位,请应聘人员结合自身情况慎重考虑应聘的岗位。
(二)新员工入职后需服从公司岗位调配,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三)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随时可联系的电话,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方式或信息错误无法联络到本人的,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四)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后续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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