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中共浙江省纪委浙江省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驻省属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企业人员身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与资格条件
(一)招聘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属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一般工作人员4名。详见“中共浙江省纪委浙江省监委派驻省属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2025年招聘计划表”。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1日后出生)。现为县一级及以上纪委监委(巡视巡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财政、税务、金融等相关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2月1日后出生)。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6.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
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岗1还需具备2年以上县一级及以上纪检监察(巡视巡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财政、税务、金融等工作经历,是所在单位业务骨干。
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岗2还需具备2年以上银行、证券、县一级及以上党政机关中从事软件开发、数据建模、大数据分析等数字化信息化工作经历,具有银行大数据模型开发建设经验者优先。
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5年1月。
7.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或相当层次以上等次。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关说明
1.对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的要求,参考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2.对工作经历的认定,按劳动(或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
3.对身体条件的要求,采用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任职试用期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有其他不适宜招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5.浙江省属金融企业现有工作人员应聘的,入职后将实行任职回避,即分配至派驻其他省属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任职。
二、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自主报名。报名人员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和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www.zjsjw.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公开招聘派驻省属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手写签名后以PDF扫描件形式连同《报名表》电子版,连同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PDF扫描件,打包发送至省纪委省监委组织部邮箱zjsjwzzb@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统一按“企业岗+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并妥善保管《报名表》原件待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17时30分,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报名同步进行。符合资格条件入围笔试的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予以通知。未入围笔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公开招聘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5:1。低于5:1的,相应核减招聘名额。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公开招聘职位,并电话通知。
3.准考证发放。准考证通过电子邮件发放至报名人员邮箱,由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打印。
(二)素质测试
素质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地点和具体开考时间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复审等后续环节。入围人员届时将通过电话等形式予以通知。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资格复审比例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报名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评报名人员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性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得分排名,按招聘人数2: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招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报名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由省纪委省监委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三、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1.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http://www.zjsjw.gov.cn),2.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省纪委省监委均可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者招聘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出现不适宜招聘情形的,终止其招聘程序,不再作为招聘人选。
(三)报名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监督机构联系方式: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属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违纪违法举报电话:0571-81051760。
(五)咨询。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571-87053520、87052319;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1.
中共浙江省纪委浙江省监委派驻省属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2025年招聘计划表.xlsx
2.
中共浙江省纪委浙江省监委组织部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