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管理,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市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浙编办发〔2021〕21号)和我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景委办〔2010〕2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景宁畲族自治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下属单位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等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驾驶员21名(其中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下属单位公务用车服务中心1名,驾驶员储备库(待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单位名称 | 报考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代码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户籍或生源地 | 备注 |
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下属单位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 驾驶员 | 1 | 01 | 不限 | 高中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景宁 | 持有A1驾驶证,3年以上驾龄;年龄45周岁以内(1978年7月16日以后出生);并符合法定退休年龄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能缴满15周年;需提供社保证明。 |
驾驶员储备库(待聘) | 驾驶员 | 20 | 02 | 不限 | 高中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景宁 | 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5年以上驾龄;年龄35周岁以内(1988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实际驾驶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工作。
(四)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无违法满分记录、无交通肇事犯罪、无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吸毒或者暴力犯罪、无超员20%和超速50%违法记录、无一个记分周期内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无其他违法犯罪记录。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信息发布平台
本次招聘的公告、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统一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gning.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7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建设路零工市场。
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须提供本人填写的报名表和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联系电话:0578-5080322。
2.资格审核
工作人员对填写了报名表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身份、年龄、学历、专业、户籍、工作经历等。报名人员经审核合格后再登记确认。
3.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招聘计划核减办法:面向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下属单位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岗位代码01)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的,将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4)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因本县移民政策户籍已转移至县外的人员,可凭有关证明报考限制本县户籍或生源的岗位。
(三)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实践驾驶技能操作,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实践驾驶技能操作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考试由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景宁畲族自治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对象和录取递补库人员确定及递补规则
1.技能考试结束后,根据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报考岗位代码为01的岗位,按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技能考试合格的未录取人员中划定2人为递补储备库人员。划入递补储备库人员作为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驾驶员队伍稳定服务的保障,如原招录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驾驶员离开岗位的,将从递补储备库人员中按照排序和本人意愿,经体检、考察合格后递补聘用为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驾驶员。
3.报考岗位代码为02的岗位,根据实践驾驶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0名驾驶员储备库(待聘)资格人员(如驾驶员储备库(待聘)不足20名的按实际人数为准),资格人员纳入驾驶员储备库(待聘)不排名次,有效期内相关单位根据需要增聘驾驶员的,将从驾驶员储备库(待聘)中进行双向选择。
4.储备人员递补资格有效期截止到下一次驾驶员储备库(待聘)招聘公告发布之日,但最长不超过2年(以本次公告发布日期为准)。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考公务员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由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编外驾驶员与景宁畲族自治县景睿人才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
五、其它事项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景宁畲族自治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8-5080322、0578-5625921。
附件:2024年景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