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区爱国卫生发展中心、区中心血库公开选用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用岗位、要求及对象
详见附件1。
报名人数与选用名额比例不足2:1时,本岗位取消。
二、选用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工作勤奋,作风扎实,表现优秀,具备相应的岗位工作能力。工作细致,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保密性、责任感强。
(二)性别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22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四)现单位工作至少满5年(不含规培时间),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7月22日。
(五)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及处分记录。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用: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试用期未满的;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用程序
采用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萧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健康萧山、萧山献血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选用公告。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即日起可持以下资料到萧山区公卫中心综合楼5楼508(区中心血库)、萧山区公卫中心服务楼3楼(区爱卫中心)报名:①《萧山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用工作人员报名表》(在发布平台下载,需本人签字并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医共体成员单位的还需经医共体总院盖章同意);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任职文件、录用审批表或相关证明材料;④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原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⑤近期2寸免冠彩照二张,到报名单位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区中心血库体检医生岗位的还需提供三级以上医院的乙肝、丙肝、梅毒、艾滋四项检验阴性证明。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8月2日。
(三)面试、考察。由选用单位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经综合研判后,按1:1择优确定考察人选,最终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用人员。
(四)公示。拟选用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或有异议经调查不属实的,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应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报名人员资格审查贯穿选用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选用要求的,取消选用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联系咨询:0571-82623530。
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