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青田县国有企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青田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交投公司”)下属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丙类人员共计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青田县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丙类人员计划表》(附件 1)。 招聘计划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1:3的岗位则取消或者核减。若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通知后的指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本次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均在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tian.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青田县户籍人员(以2024年1月15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青田县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具有与报考岗位相符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持有与报考岗位相符的国家职(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户籍不限。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8年1月15日至2006年1月15日期间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符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国家职(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月15日以后出生)。 5.《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不得报考; 6.截至2024年1月15日,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不能报考; 7.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县交投公司(青田县鹤城东路18号)四楼405会议室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等材料;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一寸正照1张,填写《青田县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丙类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可下载打印或填写); (3)职称证书、国家职(执)业资格证书。 4.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1月28日 上午9:00—11:30 《综合基础知识》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1月26日14:00—17:00到招聘单位(县交投公司(青田县鹤城东路18号)四楼405会议室)领取准考证。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其中招聘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确认放弃面试的,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四)体检、考察、聘用 1.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40%+面试成绩×60%,满分100分。 3.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4.考察工作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根据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拟聘用对象公示后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 2.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从事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4.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置,专业名称不一致的,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5.本次招聘涉及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报考条件以及岗位聘用等事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2024年青田县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丙类人员计划表》(附件1)。 青田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咨询电话:0578--6038281 青田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纪检室:0578-6503697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