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从事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工作。
二、招录人数
本次计划招录司法雇员3名,递补2名(详见附件1)。
三、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泰顺县户籍(以2023年8月1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7年8月18日至2005年8月17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8月17日—8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泰顺县人民检察院(罗阳镇景园路68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按照招录公告的要求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以供审查,审查结果当场告知)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详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二)笔试及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综合常识等,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笔试时间为8月26日。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8月24日,领取地点为泰顺县人民检察院。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2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替补。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