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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第二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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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柯城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衢州市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其中:柯城区妇幼保健院5名、柯城区医共体分院中医师2名(区招乡用),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请认真仔细阅读每一条文):

一、招聘范围、计划和条件

具体招聘范围、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报考条件等详见《2024年衢州市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第二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详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学历及其他相应条件(详见附件)。年龄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0月23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3.现为柯城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在10月23日17:00前将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送至区卫健局人事教育科后,方可报考。

4.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凭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但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

以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报考的,须在2024年10月23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024年规培结束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在培证明,被聘用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规培合格证,未按期取得规培合格证的予以解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6.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8.报考人员不愿服从统一调配的,不愿高职低聘的,请勿报考。

本次招聘涉及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养老保险缴纳、证书取得的时间,统一截止到2024年10月23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以及工作后参加规培、进修、借用、挂职等经历不作为专业工作经历认定依据。

从事工作岗位的认定以劳动合同、执业证书或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为准;工作经历的认定以养老保险缴费记录(需体现缴费单位)为准,若为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人员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其他证明不作为报考的依据。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按照注册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公布核减(取消)岗位、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注册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2.时间:2024年10月17日9:00—10月23日17:00。

3.报名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网址:http://qssy.zjks.com)。

4.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未选择报考岗位、更改个人信息后未重新选择报考岗位、未确认报考岗位、未缴费的,均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将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岗位对职称、注册执业范围、规培合格证书等有要求的,请在报名平台的“外语、计算机及其他资格证书情况、奖惩情况、职称情况和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况”栏内注明:取得XX职称,注册执业范围为XX,或取得规培合格证书等。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

时间:2024年10月17日9:00—10月24日17:00。

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2024年10月17日9:00—10月23日17:00),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10月25日9:00—10月28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办理网上缴费。考试费用50元(根据浙价费〔2018〕21号规定标准),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请在报名平台的“外语、计算机及其他资格证书情况、奖惩情况、职称情况和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况”栏内注明:低保,并于2024年10月28日12:00前将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拍照发到指定邮箱(276006429@qq.com),邮件名为“低保+姓名+报考岗位代码”。此类对象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先不缴费,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若10月28日16:00时登录报名平台查询为“未缴费”状态,请及时联系柯城区卫健局,联系电话:0570-3037330。

(四)公布核减(取消)岗位

医师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其余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在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板块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五)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4年10月31日9:00—11月2日9:00

已完成缴费人员可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24年11月2日,采用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见附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区人力社保局与区卫健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对笔试合格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资格复审,入围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须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需提供学位证书。

3.一寸免冠近照1张。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资格(职称)证书、执业证书、规培合格证、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

资格复审通知将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板块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及时登录查询。资格复审开始前24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按面试通知书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岗位不递补。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九)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四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政策执行。行业有特殊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医院为具有公务员招考体检资质医院或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区人力社保局及区卫健局在录用过程中对考生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进行复检。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相关岗位可依次递补。

(十)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工作由区卫健局会同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报考人员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可在面试(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十一)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板块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聘用合同的,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被聘用人员原为事业正式在编的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次年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发布时,尚未进行递补公示的,不再递补。

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初次就业人员)实行1年的见习期,其他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见习期(试用期)人员管理参照《关于转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40号)执行。

新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后须在柯城区服务满五年。受聘人员在首次聘用期内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支付违约金,具体违约金数额在聘用合同中明确。

四、其它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后实行公立医院报备员额管理。“区招乡用”人员工作单位为区人民医院医共体分院或区中医医院医共体分院。

2.按照柯城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政策规定,此次公开招聘岗位均为专技岗位。应聘相应岗位的人员,若不愿高职低聘的,请勿报考。

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互相传递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等;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听、接收或发送考试信息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区人事招聘主管部门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4.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因此,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取消聘用资格。

5.在报名过程中,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学历或专业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应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唯一网站(学信网)查询,下载相关信息,并提供纸质材料。

6.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柯城区各部门(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无关。本次招聘也不指定考试的参考复习用书(资料)。

7.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8.本次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3022454。

9.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设置及资格审查,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对报考岗位、学历、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

10.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只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板块(网址:https://www.kecheng.gov.cn/col/col1229767955/index.html)上公布,请随时关注,均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11.报考人员对在公告里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柯城区卫生健康局人事教育科反映,联系电话:0570-3037330。

本公告有关事宜,由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柯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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