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闲林街道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务工作者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表
序号 |
岗位 |
招聘村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年龄 |
户籍 |
学历 |
专业要求 |
岗位要求 |
1 |
村务工作者 |
云栖村 |
1 |
男性 |
35周岁及以下 |
云栖村户籍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能熟练运用Office办公软件,有较強的组织协调、活动策划和文字表达能力。 |
2 |
民丰村 |
2 |
民丰村户籍 |
||||||
3 |
万景村 |
2 |
万景村户籍 |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及技能要求;
(三)热爱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年龄、户籍、学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含);
(五)下列情形人员不宜报名:
1.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
2.煽动、组织越级上访,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4.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行政(司法)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5.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
6.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00—11月21日17:00(请工作日期间咨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填写《闲林街道村务工作者招聘报名表》,并提供一寸照一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有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现场报名地点:余杭区闲林街道闲富中路2号(闲林街道办事处1号楼1103室)。
(二)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缺失或不实的,审核不予通过。
报考审核通过人数和招聘计划总人数比例不足2:1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并以公告形式告知。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阶段,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短信另行通知。
1.笔试。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科目一门,内容以综合基础知识为主,满分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实际聘用人数1:3进入面试环节,少于等于3人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理论素养、组织协调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3.加分。1)笔试加分项:退役毕业大学生(毕业生入伍的)笔试成绩可以加分,其中专科毕业加3分,本科毕业加5分。2)总成绩加分项: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总成绩加1分;最高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的,总成绩加0.5分;最高学历为研究生的,总成绩加1分;现为余杭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且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总成绩加1分;退伍军人的,总成绩加1分。
(四)体检、考察及联合审查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体检及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经体检合格的作为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由纪检、城建(防违控违)和信访等部门开展联合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4.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5.有其他不得录用情形的。
体检、考察或联合审查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并最终根据考试、体检、考察和联合审查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街道党工委讨论决定录用意见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录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批准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录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如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
四、其他事项
1.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予以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即与所在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2.薪资待遇:原则上参照闲林街道现村务工作者薪资待遇。
3.报名人员需承诺所提交的个人资料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或有其他不当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予报考闲林街道任何招聘岗位。街道将对个人资料予以保密,不用于与本次招聘无关的用途,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4.其他未尽事宜,由街道党建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1-88681427。